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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发挥中医药作用——回顾历次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中医药内容
时间:2024-03-21


听取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是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重要的政治文献,见证了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记载了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中医药工作始终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政府工作报告也记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之路。2024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医药在报告中再次被提及。

自1954年以来,33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中医药。自2005年至今,“中医药”已经连续20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回顾重温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中医药内容,深刻领会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定信心,扛起责任,肩负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朝着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的目标奋进。

云程发轫踏征程

1954年9月15日,首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9月23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共和国总理第一次向全国人大作政府工作报告,揭开了共和国政府向全国人大报告政府工作的新篇章。

在第一份政府工作报告共计两万三千余字的内容之中,用了70多字篇幅来介绍中医药。报告中指出“我国有几十万中医散布在全国广大的农村和城市,各级卫生部门应当认真地团结、教育和使用他们,并且同他们合作来把中国医药中有用的知识和经验加以整理和发扬。”在“把我们国家的各项事业推向新的更大的胜利”号角声中,向着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的目标,中医药解开束缚,大踏步迈向新征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严峻的医疗卫生形势和巨大的健康需求缺口,中医药不断发挥作用,凸显价值,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1955年7月,首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举行,审议通过的195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医师的力量将被发挥”。同年12月中国中医研究院成立,中医药教育春潮涌动。中医药发展走上了一条更规范、完善的道路。

195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医的力量有了进一步的发挥,其中已经参加公立和联合诊疗机构的达到9万人”,中医药的作用价值进一步得到肯定,详实的数据也展现了这一时期中医药工作的成绩。

195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在医药、卫生工作人员中间,还存在着不团结合作和彼此不尊重的现象,今后应该坚决克服上述这些缺点,坚决贯彻群众路线,彻底改善卫生医药工作,更好地发挥中医的力量,加强医药卫生人员的团结,以保证进一步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面对医疗卫生队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1959年政府工作报告沿用了1958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强医药卫生人员的团结”等思想,强调“应当团结中西医,组织他们共同为人民卫生事业服务,共同发扬祖国医学遗产和发展医药科学”。“团结中西医”,发掘提高中国医药学宝库,为人民生命健康服务,是这一时期我国中医药工作的关键纲领。

划旧图新再启程

1978年是新中国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新阶段。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以“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为题,提出了“坚持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努力创造中国的统一新医学、新药学”的中医药工作方针,正面临着百废待兴状况的中医药,重拾信心,振奋精神,向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奋进。

1978年9月24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邓小平,在中央转发中共卫生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党的中医政策,解决中医队伍后继乏人问题的报告》的批语中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坚持走中西医相结合的道路,创造中国统一的新医学新药学,是伟大领袖毛主席为我们制定的发展我国医药科学技术的正确道路”,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为中医事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有效解决了中医队伍后继乏人等一系列问题,释放了中医药的发展活力。

1982年11月3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在卫生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城乡并重、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为我国改革和建设中中医药中长期发展指明了方向。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21条规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确立了以中医药为代表的传统医药学的法律地位。

1983年政府工作报告介绍了中医药工作存在的问题,也对下一步中医药工作作出指示,报告中强调“在发展现代医药的同时,要注意发展我国传统医药,克服忽视祖国医药宝库的现象。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城乡兼顾、中西医结合的方针”

198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卫生工作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努力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中西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极大激发了中医药发展潜力,为更好地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服务贡献了中医药力量。

积极探索振兴路

1992年春,南方谈话发布,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沿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道路,中医药奋进振兴,融入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成绩。

1994年3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时隔5年之久,中医药再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之中。1994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充分发挥传统医药的优势”。发挥中医药优势,探索中医药振兴之路,是这一时期中医药工作的主题。《儒林公议·卷上》有云:“振兴时治,其气锐不可折”,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浪潮,中医药也迎来了发展振兴的战略窗口期,发展之势锐不可当。

199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积极振兴中医药事业”1996年、1997年连续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沿用了199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振兴中医药事业”的论述,以一致的表述口径概括了这一时期中医药工作的核心内容,即“振兴中医药事业”。这一时期,中医药事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战略贡献度和显示度获得进一步提升。

扶持促进谋发展

历史的指针缓缓滑入21世纪,伴随着新纪元的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发展阶段。2005年3月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宣读的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这是自1997年以后时隔7年之久,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及中医药,自此至今20年,中医药再未缺席。

200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医药发挥作用,砥砺奋发,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行进。

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充分发挥祖国传统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同年科技部、卫生部等16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一事关中医药创新发展全局的纲领性文件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于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心。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制定和实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成为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抓手。

随着医药卫生改革发展的稳步推进,中医药和少数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发挥,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同年《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了推进中医药全面发展的路径。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扶持和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释放中医药活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持续推进,中医药发展不断提速增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力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2012年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相隔9天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印发,方案中明确提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踵事增华谱新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同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列为八大主要任务之一。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同年《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中医药发展势头更加强劲。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积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同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我国首个关于中药材的国家级专项规划《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出台,屠呦呦研究员荣膺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中医药工作“亮点”频现,成绩显著。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中医药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增进民生福祉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这一年,《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出台、《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发布、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中医药战略地位显著提升。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医药发展有了更为坚实的法制保障,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启动,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发展新格局初步构建。这一年,《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相继发布,中医药国际化步伐加速迈进,战略价值更加突出。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鼓励中西医结合”,传承创新发展成为这一阶段中医药工作的主旋律。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继续强调“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有效衔接,接续发力。同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明确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同月,全国中医药大会在京召开,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中医药会议,重视程度之重,推动力度之强前所未有,充分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决心。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我国坚持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显著成效进行了肯定,并强调“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

2021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同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既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深化了中医药工作内容,为新时代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锚定了战略方向。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大中医药振兴发展支持力度,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同时报告在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介绍中,再次强调“更好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同年3月,《“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印发,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加速推进。

2023年“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奋进之年”。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医药工作全面持续发力、重点加速突破、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2023年新春伊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在两处提及中医药,明确指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惠及民生”,并强调“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这一年,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战略格局初步形成,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科室)建设启动,中医药以奋勇之姿、强劲之势,迎来事业发展又一高光时刻。

2024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对于中医药发展工作部署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是2023年部署的延续递进,“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是面向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和新定位。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年,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中医药力量。

回溯过往路,自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历次出现的中医药身影,是一段筚路蓝缕波澜壮阔的征程。站在2024年新的历史起点,一篇传承创新振兴发展的宏伟画卷徐徐展开。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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